街頭慘劇,他三刀刺死父親
對這樣一個“殺人兇手”
親人為何聯(lián)名上書請求“從輕處罰”
“不怪我孫子,都怪我那兒子太不像話了……”法庭上,六七十歲的老尚沒能忍住,老淚縱橫。女兒不停地給老尚遞紙巾、擦眼淚,她和父親一樣,要求法外開恩,從輕處罰兇手——她的親侄子。
死者的媳婦、女兒、舅舅,同村的村民和被告的單位都聯(lián)名上書要求“從輕處理”。
昨天的河南省安陽市中級法院庭審現(xiàn)場,旁聽的人心情沉重,公訴人也說自己“心情很復雜和矛盾”。在法與情的糾結(jié)中,安陽市中院首次采用大觀審團成員參與評議。
案件:林州街頭,中年男子被兒子連捅3刀死亡
3月26日中午1點左右,林州街頭,一名中年男子被捅死。
案發(fā)現(xiàn)場,一名40多歲中年婦女抱著一個20多歲的小伙子,小伙子身上有許多血跡。
“死者是我兒子,他不孝順,我拿刀把他殺了!绷种菔旋埳脚沙鏊窬動嵹s到現(xiàn)場,一名六七十歲的老人稱自己是兇手。
這個路口的監(jiān)控攝像頭顯示:那個小伙子才是行兇之人。
幾番訊問后,老人承認,他是死者的父親。那個小伙子交代了犯罪事實,他是殺人兇手,“爺爺是想為我頂罪”。
他姓尚,去年大專畢業(yè),在林州一家公司從事裝潢設計工作。
小尚說,殺害父親,是因為父親平時毆打爺爺和媽媽,“自我記事到現(xiàn)在,我爸在家就沒安生過,他掙的錢從不給家里,買了3部手機,還找家里要錢,全家的經(jīng)濟來源靠年邁的爺爺出去打工。我多次找他談,好好過日子,都沒行得通”。
案發(fā)那天中午,他下班回家,剛到家胡同口,就聽見父親又在和爺爺、媽媽爭吵。小尚跑到街邊買了把水果刀揣在身上。
看到兒子小尚回來,尚某出門打的離開,小尚開面包車在后面追。
在林州市龍山路與太行路口,兩輛車遇上紅燈都停下來,尚某下車大罵兒子,小尚氣不過,開車將他撞翻在地。
吵了幾句后,小尚抽出水果刀朝父親尚某肚子上扎了一刀。尚某爬起來再跑,小尚上前又是一刀,尚某爬起來接著跑,圍著快車道上的一輛汽車轉(zhuǎn)圈跑,小尚追上去,又朝父親背部補了一刀。
行人看到這“瘋狂”的一幕,迅速報警。尚某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小尚被刑拘。
“肯定后悔,他畢竟是我爸爸……”法庭上,小尚一臉稚氣。
他的爺爺、媽媽、姑姑、弟弟、妹妹都在旁聽席上看著被告席上的他。
庭審中,小尚不時地哭泣也感染了旁聽席上的親人。
“不怪我孫子,都怪我那兒子太不像話……”小尚爺爺方言很難聽懂,但老人不斷重復的這句話還是聽得很清楚。
小尚說,他買刀只是想嚇唬一下父親,“找他談談,讓他以后在家里安寧點”,他并沒有想殺死父親。
求情:親人聯(lián)名上書請求“從輕處罰”
公訴機關當庭出示了一份“關于不追究尚某某刑事和民事責任及要求從寬處理的諒解書”,諒解人有13人。13人中,幾乎全是死者的至親,他們簽了名字,摁了手印。
小尚的姑姑尚女士說:“我侄子平時特別懂事,孝順,他是一時失手才誤殺了自己的父親,我和老父親一樣,原諒小侄子,懇請法庭能夠?qū)ξ倚≈蹲訉挻筇幚!?/p>
尚女士比哥哥小兩歲,想不明白“哥哥結(jié)婚后咋變成了這樣性格暴躁的人”。她見過哥哥打嫂子,還有老父親。
死者的妻子宋女士說:“ 我們結(jié)婚一年后就發(fā)現(xiàn)他脾氣暴躁,這么多年來,他對我們母子和公婆非打即罵,我的頭上、身上還有傷,他不但不給家里錢還跟家里人要錢,和另外一個女人跑到安陽、太原瀟灑!
她多次提出離婚,把結(jié)婚證都撕了,“他跑到我娘家,揚言我要跟他離婚就把我娘家人殺光,沒辦法只好忍了”。有一次,她氣得吃了30片安眠藥,被搶救了過來。
在老尚的記憶中,飯菜一不合兒子的口味,他連鍋帶碗就摔。結(jié)婚后,兒子生了兩子一女,都需要花錢,但兒子掙的錢一分也不給家里,只想吃好的喝好的穿好的,“不但給我要錢,我打工掙的錢,還要養(yǎng)活全家。他找我要錢一不順他的心,打罵我、打罵他媳婦和孩子,砸家里的東西……”
在死者的女兒小艷口中,父親是這樣的:“從我出生到現(xiàn)在,童年的記憶里總有爸爸打罵家人的爭吵聲,爺爺老了,還在外拼搏,養(yǎng)活著全家。爸爸不僅不孝敬爺爺奶奶,還常打罵爺爺奶奶,有時候還拿著刀口口聲聲說要砍死我們,防盜門和玻璃門已經(jīng)換了無數(shù)次。多年來,我一聽到摩托車聲響,以為是爸爸騎著摩托車回來了,嚇得渾身哆嗦!
“就是想嚇唬他,那天也太氣了”
法庭上,針對被告小尚殺人動機等關鍵問題,公訴人、法官、辯護人分別詢問了小尚。
法官: 你為什么要拿刀捅你父親?
被告:當時有些沖動吧,大腦一片空白,前幾天,我爸回家拿刀砍我媽,過了幾天,我爸又拿刀捅我媽。
法官:為什么要捅3刀?
被告:我也不知道,用刀子捅,怕他跑。
法官:用刀子捅會有什么后果?
被告: 知道,可能會致命。
法官:你是否知道造成家庭矛盾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被告:我感覺我爸不掙錢,不給家里一分錢,老找我爺爺要錢,爺爺老了,干不動活了,爺爺為了我們,不想給他錢,他不愿意;從我記事起,他就老吵、打我媽。
法官:你記恨你父親從什么時候開始的?
被告:從初中的時候,那時候成天打爺爺、媽媽,還把爺爺肋骨都打斷了。
法官:拋開你父親對你爺爺、母親矛盾外,你父親在你成長過程中對你怎么樣?
被告(哭著說):我從小就沒有感受到過父愛,同學們都說父親怎么怎么樣,我從來沒有在同學面前提到過我的父親。
法官:面對家庭矛盾,有沒有尋求其他途徑和方法來解決問題?
被告:我也想去法院告父親,但想著兒子告父親這個事也不是這么辦的,就沒有去。
法官:非得用這種極端的方式來解決嗎?
被告:非常后悔,如果腦子稍微冷靜一下,不會發(fā)生這個悲劇。
公訴人:心情復雜又矛盾
“我們的心情和許多人一樣,既矛盾又復雜!惫V人說,法律是無情的,但法律又不能不近人情,對被害人的死亡,對于同樣承受苦難的小尚而言,或許是一種解脫,但是這種解脫的代價是,在卸下人生一個枷鎖后,又戴上了另一個更為沉重的枷鎖。
公訴人想告訴小尚,離開了法律的軌道,任何人都不能實現(xiàn)真正的“解脫”。
法院首次采用人民觀審團參與評議“情與法碰撞”案
昨天 ,安陽中院首次采用由13人組成的人民觀審團參加法院庭審。
合議庭認為,小尚的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且手段殘忍,后果嚴重。但考慮本案前因及被告人悔罪表現(xiàn)并結(jié)合觀審團意見,可對被告人酌情從輕處罰,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小尚有期徒刑15年。
省高院院長助理王韶華指出:安陽中院組織人民觀審團旁聽觀審,讓人民群眾近距離直接參與審判活動,對案件處理發(fā)表意見,在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quán)、參與權(quán)、表達權(quán)、監(jiān)督權(quán)方面作了積極有益的嘗試。(記者 魯燕 文/圖)
(來源: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