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減”精準施策,推動學生素質拓展提升
郭杰(北京匯文中學校長)
教育部辦公廳近日發(fā)布《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指南》明確,符合以下特征應判定為學科類培訓:培訓目的以學科知識與技能培訓為導向,主要為提升學科學習成績服務;培訓內容主要涉及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學習內容;培訓方式重在進行學科知識講解、聽說讀寫算等學科能力訓練;結果評價側重甄別與選拔,以學生學習成績、考試結果等作為主要評價依據。
7月24日,中辦、國辦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è)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規(guī)定不再審批新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7月30日,教育部辦公廳發(fā)布通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學科,以及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勞動與技術教育等)等按照非學科類進行管理。
實施“雙減”政策的一個重點,是要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進行“雙控”——一是不再審批以停止增量,二是存量一律“營(利性機構)轉非(營利性機構)”。而這一重點中的重點,是要科學、準確認定何為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既要避免擴大化,也要避免有遺漏。為此,教育部辦公廳先后印發(fā)通知,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以及從培訓目的、內容、方式、結果評價入手,具體鑒別、判定何為學科類培訓。
為學科類校外培訓劃定明確的范圍,并給出鑒別、判定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標準方法,“雙減”實策如此精細化操作,有利于監(jiān)管部門、家長等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準確認定、識別,也有利于校外培訓機構理性認清“雙減”政策大勢,積極主動尋求轉型發(fā)展。最近,新東方、學而思、學大教育等知名校外培訓機構先后宣布,將在政策規(guī)定期限內正式關停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服務。這表明,大多數校外培訓機構對實施“雙減”政策及其主要目的、預期效果已有清醒的認識,并放棄了打“擦邊球”或走“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老路的僥幸心理。
明確新政策環(huán)境下具體事項的鑒別、判定標準,可使有關各方對政策走向及可能產生的影響有明確的預期,避免有人有意無意產生誤讀。前幾天有報道稱,教育部門計劃發(fā)放校外輔導牌照,受此消息影響,在美上市的教育類股價飆升,幾家教培龍頭企業(yè)一度漲幅超30%。教育部門計劃發(fā)放校外輔導牌照不假,但并非如有人解讀所說,這是要給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松綁”,幫助校外培訓機構在原有模式下渡過難關。
實際情況是,之前我國線上學科培訓機構不需要辦學許可證(牌照),推進“雙減”后,培訓機構必須獲得“牌照”才能舉辦培訓(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學科類培訓必須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所以,發(fā)放“牌照”并非“雙減”政策“松綁”,而是嚴格按照“雙減”政策加強監(jiān)管的必要之措。針對上述有意無意的誤讀,特別是針對資本市場有人可能故意誤讀混淆視聽,教育部門及時出面精準解讀“牌照”政策,避免了上述誤讀被進一步渲染炒作。
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涉及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學習內容,被認定為學科類培訓,受到空前嚴格的限制。而體育、藝術等培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被認定為非學科類培訓,不受“雙減”政策嚴格限制,有的客觀上獲得了更大發(fā)展空間。
據教育部體衛(wèi)藝司負責人介紹,教育部推進“雙減”的同時推動“雙增”:首先是在減輕校內課業(yè)負擔后,在課程安排和課后延時服務中增加學生參加戶外活動、體育鍛煉、藝術活動、勞動活動的時間和機會;其次是在校外培訓機構認定中,將體育和美育培訓列為非學科類培訓,學生接受體育和美育培訓的時間將大大增加。在上述第一個方面,校外培訓機構可以通過爭取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等渠道,為學生提供體育、美育等多樣化非學科類培訓。上述第二個方面是校外培訓機構退出學科類培訓后可直接進入和重點發(fā)展的領域,有望發(fā)展成為一些校外培訓機構的主業(yè)。
體育、藝術等培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等非學科類教育培訓,對學生中考、高考沒有直接幫助,但有助于豐富和充實學生的精神生活,拓展、提升學生的自我表達、人際交往、組織協調和社會參與等綜合素質能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fā)展。“雙減”精準施策,“雙減”疊加“雙增”,推動未成年人學業(yè)培養(yǎng)和素質教育雙提升,對此值得寄予樂觀的期待。供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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