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省考試院獲悉,我省2013年高考錄取加分和照顧政策正式發(fā)布,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最多可降20分錄取。
競賽獲獎等六類考生可加10分投檔
據介紹,依照我省加分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考生,可在考生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限獲市級以上表彰見義勇為者);(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5)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的考生;(6)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一級運動員以上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
特殊考生最多可加20分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可在考生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同時,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1)少數(shù)民族考生;(2)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
另外,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qū)、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qū)中的三類地區(qū)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xiàn)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桑紅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