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評分教師拔高考生成績受賄27余萬獲刑11年
記者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作為計算機操作員工種考試的考評員,原深圳高級技工學校教師官某,在評分中拔高多名考生成績并收受好處費27.1萬元。近日,法院作出終審裁定:官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11年。
2010年4月,深圳開設了計算機操作員工種的職業(yè)技能鑒定考試,每月考兩批,對于通過者發(fā)放計算機操作員資格證書,該資格證書可作為招調(diào)工入戶深圳的技能憑證。深圳市高級技工學校計算機教師官某,被聘任為深圳市計算機操作員工種職業(yè)技能鑒定考試的考評員之一,負責對計算機操作員工種的職業(yè)技能鑒定考試實操部分的評分工作。
經(jīng)查,在負責評分期間,官某于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曾多次接受行賄人肖某等人的請托,違規(guī)拔高了多名考生的考試成績,還與其他考評員互相告知考生信息,讓對方在考評中予以拔高考生成績,致使多名本來考不過計算機操作員考試的考生通過了考試。在上述違規(guī)操作中,官某多次收受好處費,其中僅幫助肖某的14名考生通過計算機操作員考試過程中,就收受了27.1萬元好處費。
2011年9月,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辦案人員經(jīng)過線索初查后,將官某等4名擔任考評員的教師抓獲。最終法院判處官某有期徒刑11年;另外3名涉案教師分別被判處7年6個月至9年有期徒刑。(記者 趙瑞希)
(責編:陶芊(實習生)、熊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