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靈璧縣某中學教師胡正(化名)在七個月里引誘強奸一名不滿14周歲的女學生十余次,造成惡劣影響。近日靈璧縣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胡正有期徒刑八年。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8月,被告人胡正通過聊天工具在網(wǎng)上結識年僅12歲的黃某,并通過QQ聊天查看了黃某的QQ登記資料,得知黃某的年齡等相關信息。
同年10月的一天,心懷不軌的胡正約黃某在高樓鎮(zhèn)高樓街見面,將黃某哄騙至自己家中,對其實施奸淫。此后,胡正還將黃某的裸照存入自己的手機中,通過向黃某的同學發(fā)送裸照、暴露其家庭隱私等手段對黃某實施威脅。今年5月,黃某父母發(fā)現(xiàn)女兒行為異常,經(jīng)盤問后得知真實情況,后立即報警。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期間,胡正共對黃某實施奸淫十幾次。
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正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應當依法從重處罰,鑒于被告人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最終判處胡正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