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招生”要普照每個角落
據媒體報道,為確保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公平公正,教育部辦公廳近日下發(fā)通知要求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加大招生信息公開。其中明確提到,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招生資格考生信息、錄取要求、錄取結果均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高校招生網站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高校招生錄取事關國家人才選拔和考生切身利益,事關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歷來是老百姓關注的焦點。近年來,每逢高校招生,教育部都會發(fā)布有關高考招生錄取的通知,對高考招生的原則、紀律、舉措都做了規(guī)范和要求。除此之外,就陽光招生,教育部還先后專門發(fā)布過三個重要的指導性意見。這些通知或意見的出臺,都對自主招生、保送生、特長生等特殊學生的招生做了明確要求,提出要公布、公開或公示。
事實上,相關信息公開的力度一直在加強。2005年,教育部就高考招生提出了“六公開”,即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2013年,教育部又提出了“十公開”,包括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公開、高校招生章程公開、高校招生計劃公開、考生資格公開、錄取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guī)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錄取新生復查結果公開。應該說,高考招生信息公開的制度安排,已經非常周全。
然而,高考招生雖然有了公開公示制度,但不能排除個別人通過不當渠道,鉆自主招生、項目加分、特長招生的“空子”,為一些考生開辟“綠色通道”,由此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為此,每逢高考招生,教育部三令五申強調高考招生的嚴肅性,同時不斷減少和規(guī)范高考加分項目。2014年底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guī)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將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全部取消,地方性加分項目大幅“遭砍”。通過對加分政策的規(guī)范和削減,從源頭上杜絕了高考不公正情況的出現(xiàn)。
應該說,通過出臺的一系列舉措,高考招生公平公開已取得巨大成效,營造了良好的招生環(huán)境。但值得思考的是,時至今日,對特殊類招生“高考結果公示”這樣一種表述,相當一部分老百姓仍感到新鮮,這源于一些人對高考招生的認知仍停留在過去?忌坏┨顖罅酥驹,是否錄取就聽天命了。這表明我們對高考政策宣傳解讀的廣度和力度某種程度上還不夠。慣性思維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改變一些人對高考招生的認知也非一蹴而就,需要不斷宣傳和加強引導,逐漸讓高考陽光招生成為一種社會共識。
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背景下,高考招生的嚴肅性、紀律性不言而喻。筆者以為,程序上的公開公示并不直接等同于結果的公平公正。除了各級紀檢部門介入,也要歡迎廣大群眾特別是考生及其家長的監(jiān)督。但凡出現(xiàn)高考招生違規(guī)事件,必須做到有訴必應、有案必查、有責必問、有錯必糾,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作者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辦公室副主任、教育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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