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時評:“打游戲月入3萬”的少年該力挺嗎
日前有媒體報道,江西南昌12歲男孩小新,因為擅長打某款游戲獲得游戲直播平臺青睞,讓他月收入高達3萬元人民幣。對於一些人的質(zhì)疑,小新的母親王女士說,時代已經(jīng)不同了,對孩子橫加批評是不公平的。小小少年郎靠打游戲掙錢是不務(wù)正業(yè)嗎?本期我們選取兩篇不同觀點的文章,期待能激發(fā)讀者更多思考。
個別孩子的選擇不具示范意義
如果孩子整天打游戲,恐怕很多家長會認為,這樣的孩子不務(wù)正業(yè),需要好好管教了。但是,小新打游戲卻得到了母親的力挺。小新的母親王女士一句“時代已經(jīng)不同了”,聽起來似乎有些道理。同時,她還拿出自己的孩子“真的很有天分”,以及不影響學業(yè)、孩子更陽光等為理由,証明自己支持孩子打游戲的合理性。
但從媒體報道中可知,小新每天下午四五點到晚上十點這段時間,基本都會進行游戲直播。當別的孩子都在利用這段時間學習或發(fā)展特長的時候,小新每天卻要拿出6到7個小時工作——進行游戲直播。如果非要說這樣做不影響他的學習,不影響他游戲之外別的興趣、特長的培養(yǎng),恐怕難以讓人信服。從現(xiàn)在的情形來看,小新應(yīng)當算是個少年游戲天才。但是作為孩子的家長,恐怕還要想清楚兩個問題。其一,如果小新打游戲沒有高達每月3萬元人民幣的收入,家長還會這樣心安理得、理直氣壯地支持孩子嗎?其二,當下游戲直播平臺之所以青睞小新,看中的一個重要“賣點”,是孩子小小年紀而游戲“功夫”了得。但是,隨著小新一年年長大,以及其他類似年紀的游戲玩家陸續(xù)加入,小新的這一重要“賣點”會逐漸喪失。如果隨著年紀漸長,小新的游戲“天分”未能實現(xiàn)良好延續(xù),長大后不再有超出常人的表現(xiàn),單純靠打游戲不足以維持生活,到時該怎麼辦?如果小新成年后缺乏別的謀生技能,作為家長又該如何規(guī)劃兒子彼時的生活和工作?
上述這些問題絕非只是說給小新的家長聽的,其他存在類似情況的家長,都應(yīng)該考慮一下。當然,家長是孩子的監(jiān)護人,為孩子選擇何種人生道路是他們的自由。還有一個需要指出的問題是,對於廣大家長和學生來說,一些具有出眾天賦的“別人家的孩子”,他們的特殊成長方式,對普通孩子來說不具示范意義。對於未成年人尤其是處在義務(wù)教育階段的孩子來說,還是應(yīng)該把完成學業(yè)放在第一位。即便孩子有某些特殊技能,家長也不應(yīng)該過於功利地“開發(fā)”,因為注重現(xiàn)實利益而忽略了孩子的知識學習和健康成長。(李記 作者系媒體評論員)
父母切莫迷失在孩子的天賦裡年幼少年憑借游戲?qū)iL而贏來不菲收入,之所以會引來不少人關(guān)注,一方面是因為孩子小小年紀就展現(xiàn)出特殊天賦,並能為家庭帶來經(jīng)濟收入,確實非一般人所能企及。另一方面是因為正處於學習求知階段的孩子,其專長強項不是文化知識上的特長,而是帶有玩樂性質(zhì)的游戲特長,這在常人看來與成長成才格格不入,產(chǎn)生的隻會是反作用。
常言道,事事能出彩,行行有作為。不論哪一個領(lǐng)域,無論做任何事情,本身並不存在能否成長成才的問題,貴在能否精通它、擅長它。很顯然,年幼少年既然能夠在游戲方面展現(xiàn)出獨特的專長,說明孩子在這一領(lǐng)域存在天賦和潛能,理當因勢利導、挖掘利用,給孩子提供有利於特長發(fā)展的機會。不能因為游戲客觀存在著影響孩子成長成才的不利一面,就帶著有色眼鏡和偏見視角一概排斥和否定游戲的正面功能價值,無視促進孩子成長發(fā)展的有利一面。
誠然,來自於社會上的這些批評之聲是出於對孩子成長成才的關(guān)切,完全是一片好心。對於孩子的父母來說,應(yīng)當理智看待,既要認識到孩子在游戲方面所獨有的特長,也要認識到孩子身處學習求知重要階段,文化知識的學習不可或缺,絕不能因為孩子擁有游戲特長就無視甚至放棄文化學習。在這方面,我國古代方仲永的故事就是生動的例証、深刻的教訓。
由於孩子尚小,對事物的認識還難以做到科學理性,這就要求父母作為孩子的監(jiān)護人,要盡到引導的責任和義務(wù),護佑好孩子的健康成長,當好孩子的成長導師。一方面,要注意合理把握孩子接觸游戲的度,不能讓游戲成為支配孩子生活的主宰,避免因沉湎其中而荒廢正常學業(yè),影響身心健康。另一方面,要平衡處理好游戲與學業(yè)的關(guān)系,緊緊把握孩子仍處於學習求知、身心成長重要階段這一客觀現(xiàn)實,充分認識文化知識對於其他專長的基礎(chǔ)性支撐作用,防止重游戲、輕學業(yè)的片面傾向。唯此,才能實現(xiàn)游戲與學業(yè)相輔相成、共同發(fā)展。如若只是癡迷和專注游戲,而忽略和荒廢學業(yè),將是孩子日后全面成長的嚴重障礙。(羅建華 作者系職員)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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