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河南省洛陽市,偃師高中門前的標牌上播放著校方新學期制定的“八條禁令”。偃師高中新學期規(guī)定:嚴禁學生談戀愛,男女學生拉手一次警告留校察看,第二次拉手開除。嚴禁在學校舉行生日聚會,違規(guī)者將開除。學生們稱這是偃師高中最嚴厲“八條禁令”。 (中廣網(wǎng))
為了防止部分學生早戀,學校以“禁令”的方式限制學生的情感釋放,乃至于動不動就用“警告”、“開除”來相要挾,敢問,教育部有這樣的規(guī)定嗎?國家法律有這樣的規(guī)定嗎?要知道,學生有上學的權利,除非犯有重大過錯、違法犯罪,誰也不能剝奪學生上學的權力,作為學校豈有動輒開除之理?再者說,把因為早戀、拉手等“違紀”學生開除,將他們簡單推向社會,一旦這些學生交友不慎學壞了,惹事了,闖禍了,誰來承擔這個責任?
不可否認,高中時代正是高考沖刺的關鍵時刻,學校出臺這樣的“禁令”,表面上看也是為學生好。但是,高中生很快就到了年滿18歲的成人年齡,過去18歲都可以法定結婚了,此時高中生之間有些“異動”非常正常,作為學校更應該“多疏少堵”,讓學生明事理,懂道理,尤其是通過開展健康向上的活動,讓學生大大方方接觸,心情舒暢學習。而拿一大堆的“禁令”來約束學生、嚇唬學生,效果不僅不會好,反而還會增強學生的逆反心理,認為這樣的“校規(guī)”不近人情,更有失幫助學生安全、順利走完高中時代的責任。
所以說,高中最嚴“禁令”,實際上是拍腦門下的“蛋”,完全屬于學校的一種“土政策”,這樣的“土政策”難免令人質(zhì)疑。同時,這種“一刀切”式的教育方法,也有違科學、理性、規(guī)范的教育環(huán)境,不僅凸顯教學思維的僵化,而且還暴露出面對高中時代學生群體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學校領導不知如何“對癥下藥”。(舒心萍)
(來源: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