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荚囌猩贫雀母铮剿骱屯晟品衔倚H瞬排囵B(yǎng)目標和要求的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模式,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文件要求,2015年我校繼續(xù)開展自主招生試點工作,F將具體選拔辦法公布如下:
一、計劃和對象
自主招生計劃數為2015年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160人)以內。
南京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將主要結合我校學科優(yōu)勢與人才培養(yǎng)特色,招收具有較明顯的基礎學科傾向、良好的個人稟賦和學科基礎,以及較為突出的學科特長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具體要求如下:
招生專業(yè)(類) | 報名條件 |
基礎學科強化班 | 熱愛基礎學科,具備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和良好的個人稟賦,品學兼優(yōu)。要求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的高中畢業(yè)生。 |
數學基地班 | 熱愛數學基礎研究,品學兼優(yōu),數學學科特長突出,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江蘇省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的高中畢業(yè)生。 |
新聞實驗班 | 熱愛新聞工作,品學兼優(yōu),在新聞領域有良好的個人稟賦。寫作能力突出,高中階段在正式媒體發(fā)表過相關文字、攝影等作品或在全國性的作文比賽中獲得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的高中畢業(yè)生。 |
物理學類、化學類、天文學類 | 具備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品學兼優(yōu),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項,以及在全國性天文學科活動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高中畢業(yè)生。 |
漢語言文學、歷史學類、哲學類 | 對文史哲學習有濃厚興趣,具有良好的個人稟賦與特長,品學兼優(yōu)。寫作能力突出,高中階段在正式刊物上發(fā)表過文章,或獲得全國性的作文比賽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的高中畢業(yè)生。 |
二、報名
1、時間: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2、流程:
(1) 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tǒng)”(http:// 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
(2) 提交紙質報名材料。報名材料統(tǒng)一使用A4紙規(guī)格,無需封面,按下列材料順序從左側裝訂。所需材料如下:
①報名系統(tǒng)生成的報名表(中學簽字、蓋章),作為材料裝訂首頁。
②個人自述(不超過800字),重點描述學科特長及創(chuàng)新潛質。
③高中階段學籍登記表復印件(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④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在正式媒體上發(fā)表文章、在研究性刊物中發(fā)表研究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注:如考生有中學校長或專家的推薦信,請推薦人在考生紙質材料郵寄截止時間前單獨寄送到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紙質報名材料應于2015年4月1日前寄至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以寄出郵戳為準)。
三、審核
報名截止后,學校將成立由學科專家和招生部門組成的評審小組,根據考生高中階段獲獎、發(fā)文、研究成果等所展現出的學科特長和發(fā)展?jié)撡|,以及個人興趣、專家推薦意見、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等,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
對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學科特長特別突出的高中畢業(yè)生,可以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并單獨劃線。
學校4月底前將在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及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參加學?己丝忌麊,考生可以直接查詢結果。
四、測試
獲得南京大學自主招生測試資格的考生于6月14日到南京大學仙林校區(qū)參加綜合能力測試,測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60%、40%計入總成績。
五、資格認定及優(yōu)錄政策
根據測試成績,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yōu)確定優(yōu)錄對象名單,享受以下優(yōu)錄政策:
一等優(yōu)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qū)、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可直接錄取。
二等優(yōu)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qū)、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南京大學模擬投檔線線下20分內可直接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區(qū))最終確定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六、公示及錄取
6月22日前,經確認的自主招生優(yōu)錄對象將在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及教育部陽光平臺進行公示。未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考生須在所在省規(guī)定批次以第一志愿填報南京大學,方可享受相應優(yōu)錄政策。
七、監(jiān)督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監(jiān)督選拔過程并接受社會投訴舉報。對于招生中出現的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36號令)嚴肅處理。投訴舉報電話:025-83592586。
南京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自主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招辦)
E-mail:bkzs@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漢口路22號 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93
九、本簡章由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南京大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來源:南京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