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學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延安大學
二、辦學性質:公辦綜合大學
三、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四、學校簡介
延安大學是由毛澤東同志親自命名,中國共產黨創(chuàng)辦的第一所綜合大學,教育部和陜西省共建院校,陜西省高水平建設大學;教育部、衛(wèi)生部“卓越醫(yī)生計劃”培養(yǎng)高校;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高等學校紅色經典藝術教育示范基地;學校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下設18個二級學院、1個獨立學院和5所附屬醫(yī)院,59個本科專業(yè),1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5個專業(yè)學位類別,面向全國28個。ㄊ、自治區(qū))招生。與北京理工大學、中國人民大學開展本科生聯合培養(yǎng)項目;與美國東新墨西哥大學、科羅拉多州立大學普韋布洛分校、莫瑞州立大學、蒙莫斯大學、韓國加圖力大學開展“2+2”“3+1”本科雙學位、 “3+2”本碩連讀、 “1+X”中美雙碩士培養(yǎng)項目;與臺灣明新科技大學、世新大學、南開科技大學、中國文化大學開展短期研修學習項目(半年);與ITERO 18+ 國際文化交流平臺合作,開展赴泰漢語助教、海外實習項目。
五、錄取原則
1.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時,可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或非第一志愿考生。
2.考生專業(yè)安排:實行分數優(yōu)先原則,按考生成績高低、專業(yè)志愿先后確定。
3.考生身體健康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4.考生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
5.藝術、體育類考生在文化課與專業(yè)課同時達到錄取線以上,按專業(yè)課的分數由高到低排序錄;體育類采用綜合分數投檔的省份,按綜合分數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6.對享受教育部和各。ㄊ小^(qū))教育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檔的考生,學校予以認可,并依據考生投檔分數安排專業(yè)。
7.我校預留少量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1%)作為機動指標用于調節(jié)各。ㄗ灾螀^(qū)、直轄市)統(tǒng)考上線不平衡問題。
六、學費標準
文史類:3500元/年
理工、外語、體育類:4500元/年
醫(yī)學類:5000元/年
音樂學、美術學:7000元/年
視覺傳達設計:9000元/年
舞蹈學:11000元/年
七、獎助學金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寶鋼教育獎、徐特立獎學金、華藏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等,對經濟特別困難學生有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貧困生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