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快學前教育發(fā)展的實施意見》,防止學前教育“小學化”
“幼兒園不得對幼兒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和測驗,不得使用小學教材,留家庭作業(yè)……”
近日,為防止和糾正學前教育“小學化”傾向,沈陽市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加快學前教育發(fā)展的實施意見》中提出了相關要求。
沈陽市將加強對幼兒園玩教具、幼兒圖書和游戲操作材料的配備與指導,并建立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監(jiān)測體系,健全學前教育教研指導網(wǎng)絡,加強對幼兒園保教工作的指導。
對于幼兒園和小學的雙向銜接,沈陽市將防止和糾正學前教育“小學化”傾向,要求幼兒園不得對幼兒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和測驗,不得使用小學教材,留家庭作業(yè);小學不得舉辦各種形式的入學選拔考試,小學一年級不得壓縮課程或加快課程進度、加深課程難度。學校和民辦教育機構不得舉辦學前班或違背幼兒教育規(guī)律的實驗班、特長班。
從今年起,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沈陽市的各公辦和民辦幼兒園的舉辦主體將通過改善辦園條件、配齊設施設備、優(yōu)化教育和文化環(huán)境以及提升保教能力等舉措,使幼兒園基本達到辦園標準,市政府通過獎補方式給予扶持。到2015年,幼兒園標準化達標率達到70%以上。
此外,沈陽市將加強對小規(guī)模幼兒園審批,妥善解決無證辦園問題;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門參與的聯(lián)合執(zhí)法機制,對經整改仍未達到辦園標準的未審批幼兒園,依法予以取締。市物價部門將完善收費辦法和備案程序,對辦園成本進行經常性檢測,公布社會平均辦園成本,引導民辦幼兒園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和當?shù)貙嶋H確定收費標準。(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wǎng)主任記者 房延彥)
(來源:東北新聞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