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雜志公布了2012年度的“十大語文差錯”,“酒駕”和“醉駕”分不清,女明星自稱“賤內(nèi)”,“酵”(jiào)誤讀為xiào等入選,被幾億國人念錯的“甄嬛”的“嬛”(huán)字(應(yīng)讀xuān),因其日常實用性不高最終躲過了“十大”榜單。
對于語文差錯最應(yīng)該在意的是媒體和公眾人物,因為兩者都具有傳播者的身份,說白了就是“容易教壞小孩子”。尤其是公眾人物在媒體上毫不自知地讀錯某字的發(fā)音,很是令人臉紅。每每此時,總會有人說,看,明星就是這么沒文化。
再有文化的人也認(rèn)不全、記不住《康熙字典》里所有的字,所以,《咬文嚼字》每年公布的“十大語文差錯”,重點不是批評某一特定人群,而是強調(diào)我們面對語文差錯時的態(tài)度。一些冷僻字讀錯、寫錯在所難免,但作為常識的一些語文讀法卻應(yīng)該得到糾正,因為這考量著我們是否尊重自己的母語。
在今年的“十大語文差錯”中,“酵”(jiào)誤讀為xiào,“囹圄”一詞被誤用為“囫圇”,“酒駕”和“醉駕”分不清,“零”和“〇”常被弄混,嚴(yán)格來說都處于常識范圍之內(nèi),稍加分辨或者多努力記憶幾次,均可以避免用錯。
至于女明星自稱“賤內(nèi)”,則是對常識的無知。但《咬文嚼字》將其列入“十大”,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這從側(cè)面表明,娛樂明星對公眾的影響的確很大。只是,如同“甄嬛”一樣,“賤內(nèi)”的日常實用性也不高,除非出于賣弄,沒多少人愿意用這個早已被淘汰的稱呼來形容別人或自己。《咬文嚼字》將其列入“十大”,恐怕更多還是出于這樣的考慮:作為明星平時轉(zhuǎn)點洋詞倒也罷了,傳播古代稱謂前最好先了解些傳統(tǒng)文化。
《甄嬛傳》風(fēng)靡全國,于是幾億人讀錯“嬛”字,這本應(yīng)該是年度最大的語文差錯,但《咬文嚼字》放過了它。日常實用性不高的理由也成立,但換個角度想,一個被幾億人讀錯的字真的還算是“錯”嗎?字的讀音會隨著時代變化而變化,比如發(fā)酵的酵,就是1985年后才統(tǒng)一確定讀法的,如果2012年全民都把“嬛”讀錯,那不妨也一笑置之,不要刻意去糾正了。
通過《咬文嚼字》選出的“十大”看,這“十大”的來源十有七八來自文化娛樂事件,比如報道黃巖島事件、莫言獲獎后的《天堂蒜薹之歌》、“爆頭哥”周克華,中日釣魚島爭端時的“兄弟鬩于墻”誤成“兄弟隙于墻”等。這“十大”很大程度上也是一年來人們文化娛樂生活、時政熱點的小型盤點。
《咬文嚼字》走出專業(yè)領(lǐng)域介入到公共熱點中幫助大家發(fā)現(xiàn)語文差錯是好事,但要知道,這種糾錯行為因為面向的受眾群實在太龐大,根本不會起到明顯的作用,接下來幾十年,它們一樣還是會被讀錯、用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