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29日電(歐興榮)教育部近日公布了《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以下稱清單),清單共有10大類50條,內容非常詳細具體,招生考試信息、高校財務、資產、收費等社會普遍關注的“敏感”信息均在其中。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對清單列舉的內容及時、準確的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記者看到,清單所列的10大類別里,一一注明了公開事項內容、有關文件和指導司局,囊括了高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招生考試、學校財務資產和教學質量等是其中的大項,列得非常具體。如在招生考試當中就包括需要公開“保送、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和藝術特長生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考生資格及測試結果”,在人事師資信息中包含“校級領導干部社會兼職情況”等。
為保證信息公開的推進,教育部還下發(fā)了相關通知,要求各高校確保公開的信息真實及時,社會各界有證據證明公開的信息不準確的,高校應及時更正;對公開的信息有疑問的,可申請向高校查詢。
此外,還要求建立起即時的公開制度,各高校在清單信息制作完成或獲取后20個工作日內公開,信息內容若發(fā)生變更,在變更后20個工作日內須予以更新。要編制學校上一學年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對清單所列信息的公開情況逐條詳細說明,于每年10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報送所在地主管部門備案。
通知還指出,在2014年10月底前,教育部直屬高校應在學校門戶網站開設信息公開專欄,統(tǒng)一公布清單各項內容;制定落實細化方案,明確清單各事項的公開時間、責任機構和責任人;利用新聞發(fā)布會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方式,及時公開信息,加強信息解讀,回應社會關切。
教育部將引入第三方對部屬高校落實情況開展評估,適時組織督查,評估和督查情況將向社會公開。地方高校和其他部屬高校根據相關主管部門要求做好清單落實工作。
附件: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xls